天猫代运营-淘宝天猫《特价区平台管理规范》变更公示通知
2019-05-06 作者: 来源:淘宝网
各位亲爱的会员:
为持续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,特价区平台将修订《特价区平台管理规范》中清退及退出的相关规定。
该变更于2019年4月18日公示通知,将于2019年4月26日正式生效。
具体变更内容如下:
变更前 | 变更后 |
第六章 清退 第十五条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,特价区平台有权将商家清退出市场: (一)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,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; (二)向特价区平台提供伪造、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; (三)商家违反《特价区平台准入标准》的; (四)商家多次违反《特价区平台管理规范》规定的; (五)存在严重的恶意竞争、侵害消费者权益、影响特价区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、诚实信用原则、公序良俗的行为; (六)严重违规扣分达48分。 | 第六章 清退及退出 第十五条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,特价区平台有权将商家清退出市场: (一)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,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; (二)向特价区平台提供伪造、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; (三)商家违反《特价区平台准入标准》的; (四)商家多次违反《特价区平台管理规范》规定的; (五)存在严重的恶意竞争、侵害消费者权益、影响特价区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、诚实信用原则、公序良俗的行为; (六)严重违规扣分达48分; (七)商家特价区商品关联的原店铺被天猫或淘宝网清退、释放或商家主动退出的。 第十六条 商家可通过线上流程申请退出特价区平台。 |
特价区平台
2019年4月18日
天猫代运营:www.viptor.cn